
近日,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且情节严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这也是叶集区人民法院自挂牌履职以来办理的第二起拒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者的嚣张气焰,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家住叶集区孙岗乡的李某某与朱某某本是同村村民,平日里互有往来,因为娶媳妇和做生意急需用钱,李某某向朱某某借了数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某未能如约还款被朱某某起诉至叶集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朱某某欠款。收到判决后李某某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义务,后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李某某限期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李某某依旧置若罔闻。叶集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可就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某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将其名下的房产变卖处置,试图隐匿、转移财产,情节严重。鉴于李某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法院的执行,叶集区人民法院将李某某拒执行为的证据材料依法移送给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后经叶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叶集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行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面对2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时庄严承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这一表态引起了全体代表们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既是代表们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期待。叶集区人民法院自2016年4月1日正式履职受理案件以来,在崭新的起点上迎来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解决“执行难”运动的新征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叶集区委、区政府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帮扶中,叶集区人民法院正不断从一个新生儿孕育成长为一名意气风发的少年。全院上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厉兵秣马、蓄势待发,以破除万难、争取胜利的决心,全力攻克“执行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打在“老赖”的“七寸”上,织就执行“天网”,让“老赖”无路可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