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刑事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的一审刑事案件。庭审充分利用科技法庭和远程背包法庭相结合的科技手段在当地社区进行审理,敲响了叶集区背包法庭刑事审判的“第一槌”。
该起案件因危险驾驶而起,被告人秦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目前行走不便,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同时合议庭商定在被告人所在的三元社区用背包法庭设立庭审现场。

经过合议庭和技术部门制定预案,5月4日上午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秦某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宣判,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次深入社区进行公开开庭,对当地居民起到了很大的教育警示作用。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此次庭审是叶集法院在“背包法庭”实际应用中跨出的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