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504民初57号
丁为红:
本院受理原告叶丙珍、陶应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1504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诉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