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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6 11:08:00 打印 字号: | |

     (2017)皖1504民初57号

丁为红:

    本院受理原告叶丙珍、陶应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1504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诉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叶集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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