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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法院:雷霆行动再出重拳,严打拒执行为
作者:邵伟  发布时间:2017-07-24 20:15: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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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手段惩戒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保证“雷霆行动”打出声势,打出威慑。2017年7月24日上午十点,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执行人胡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叶集区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拒执罪案件。

   拒执罪全称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执行人胡某某与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3年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胡某某承担30000元赔偿责任。然而在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某为其子盖房买车却拒不执行生效调解书规定的给付义务。2017年5月3日,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该被执行人胡某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由叶集区检察院向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叶集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执行人胡某某当庭表示认罪。目前此案已审理完毕,将择期宣判。

   今后,叶集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公诉、自诉并行模式,加大常态化打击拒执罪力度,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绝不容忍,并告诫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已被宣布逮捕且转看守所羁押的被执行人将以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待他们的将可能是三年以下或者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法院最多关15天”的想法是错误的,尽早履行才能避免牢狱之灾!


责任编辑:叶集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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