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清晨一大早,家住革命老区金寨县的孙德龙老人一行专程从老家赶到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带着全家人的嘱托表达他们对叶集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孙德龙老人一家世世代代以种田为生,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全靠每年种粮卖粮。2012年,孙德龙老人经人介绍将当年收储的40000余元稻谷陆陆续续卖到了叶集某粮食加工企业。然而就在稻谷售出后老人一家满怀期待等着年底去领货款时才知道该企业已经人去楼空,企业负责人也没有了踪迹,一年辛辛苦苦的劳作一下子打了水漂,老人一家陷入了困境。2013年,孙德龙等五位售粮户将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汪某某、周某告上了法庭,但由于始终没能找到汪某某、周某的踪迹,所以孙德龙老人们也是赢得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的状态。直到2016年初,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并同步设立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德龙老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赶忙带着当年的法律文书来到了叶集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汪某某、周某强制执行。
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了解相关案情后,迅速为孙德龙老人办理立案手续并组织执行干警研判案件情况。经过统一研判,执行干警们不放过案件的任何一丝线索,最终掌握了被执行人周某的下落,在合肥市某酒店内将周某抓获。在周某被采取拘留措施后,案件另一被执行人汪某某也露出了身影,第一时间将拖欠五年多的4万余元农民稻谷款偿还到位。当得知汪某某、周某落网,案件被迅速执结,孙德龙老人一家喜上眉梢,露出了灿烂的微笑。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叶集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 开创“能动司法+精准扶贫”的扶贫模式,不仅对推动我省“大扶贫”战略行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司法部门法律服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要作用的生动体现,充分展现了叶集区法院全体干警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全面小康战略行动中的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