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叶集区法院在“12.4”宪法日来临之际举办宪法宣誓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新富带领全院干警进行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旨在向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举行法官宣誓活动,是叶集区法院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参加宣誓活动的干警们表示,此次宣誓活动使自己更加意识到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宣誓既是承诺,更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更加努力,兑现对群众、对国家和对宪法的郑重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