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叶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既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老人的晚年生活,又化解了老人与四子女之间的矛盾,让亲情得以重续。
原告杨某某与丈夫生育四个子女,自丈夫去世后,杨某某的身体还算硬朗,便一直自食其力。但2017年以后,杨某某身体日渐衰弱,每况愈下,医疗费、生病照料等等都成了困难。年逾古稀的老人本应尽享天伦之乐,但因四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当地司法所主持也未能促成调解的情况下,杨某某只能诉诸于法院,以求解决晚年养老问题。
承办法官查明案情后,考虑到原告各儿女家庭的具体经济情况,认为按照法律迳行判决并不是解决亲情类案件的最好办法,以调解促亲情才是解决家庭矛盾的最佳途径。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四个子女从之前的剑拔弩张到后来的握手言和,终于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某自2018年3月1日起分别在四子女家轮流生活三个月,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自理;若杨某某出现重大疾病(医疗费在5000元及以上),除医保外由四子女平摊;杨某某的农村合作医疗费自2018年起由四子女按顺序按年轮流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