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3月30日上午,叶集区法院姚李法庭在叶集区法院执行局及民事行政庭人力物资帮助和技术指导下,沿着弯弯曲曲的水泥路,途经二十余里到达叶集区姚李镇山河村,获得山河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该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某公司于2013年起承包山河村土地用于种植桃树和油茶树,被告王某祖坟在该公司承包地范围内。2017年1月21日下午,王某在祖坟地祭祖时,不慎点燃周围荒草,未能及时扑灭,导致火势扩大。该公司认为因王某失火导致其桃树和油茶树死亡,遂于2018年2月1日诉至本院要求王某赔偿其树木损失。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看卷宗及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后,由于山河村与姚李镇街道之间弯路较多,且多处路段正处于施工状态,被告及被告申请出庭作证的三位证人均为山河村村民,为能给当事人及证人的出庭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进一步查明案情并能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果断选择在当地巡回审理此案。同时考虑到清明节临近,祭祖扫墓的人越来越多,本案纠纷是因王某祭祖不慎失火引起,在当地审理此案,有利于增强群众安全防火意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姚李法庭此次开展的巡回审理,既为本案诉讼参与人提供了便利,也起到安全教育宣传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获得了山河村委会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