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8时,叶集区人民法院对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反馈的一笔100000元存款,立即网上冻结。该存款系被执行人鲁某某所有,鲁某某因拖欠银行贷款300000元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执行未果。得知账户被冻结的鲁某某驱车赶来法院理论,但鲁某某一直以没有能力、丈夫在外打工以及账户上的存款是亲戚所存为由拒绝与申请人和解。鉴于鲁某某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叶集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执行法官随即宣布对鲁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罚款20000元。

4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从六安某银行将鲁某某账户上的100000元存款扣划至叶集区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下午3时鲁某某的家人匆忙的赶到法院告知替鲁某某已偿还200000元,并将200000元的银行收款票据递交执行干警手中,至此鲁某某与叶集某银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账户被冻结,被司法拘留及罚款,短短七日将所欠银行贷款300000元付清,该案件高效优质的执行获得申请人高度赞扬。

自全省“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以强制执行为抓手,已办结10余件案件,为金融单位挽回损失100万余元,为我区金融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极大提升了诚信叶集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