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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3 10:18:00 打印 字号: |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45,000.00

215,847.5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69,000.00

64,629.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6,000.00

151,218.5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6,000.00

151,218.52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8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本级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6万元,占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12万元,占7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7.6%,增长的原因是物价上涨因素2017年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用于办公室、立案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行政审判庭、执行局5个职能机构,下辖姚李人民法庭1个派出法庭的上级机关正常工作检查指导、依法拘留人员等的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44万元,增长9.5%,增长的原因是公务车辆维护使用次数增加,物价上涨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2017年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叶集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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