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9年3月21日8时40分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霄宁、陈述严、徐鑫宇、吴鹏、孟令乾、冯龙、台迎新、徐先富、李贤龙、台启桂、张强、刘正洋、常全鑫、叶炳茂、圣可可、常全顺、俞镇、史磊、左龙建、左金鑫、冯纪缘、冯伦炎、叶常冲、孟祥锐、尤元龙、常志福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徐先富犯盗窃罪一案。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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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