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充分利用午休时间,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案,并当庭宣判,充分体现了公正高效,司法为民。
2020年10月,被告人李某驾驶半挂车沿六安市叶集区某路段行驶时,因疏于观察判断失误,碰撞并碾压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朱某,致朱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本院经审查发现,被告人李某居住在安徽省太和县某乡镇,距离叶集路程较远,往返不便,如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开庭,则李某当天不能及时赶回太和县。为节省当事人时间,承办人在李某庭审当天中午13时30分赶至法院后,即刻于13时45分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庭审后立即制作出裁判文书,并第一时间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李某在收到判决书后感叹:“我以为我还要再跑两趟,没想到叶集法院效率这么高,当庭宣判并第一时间送达判决书,减少了我往返两地的次数,节约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为叶集法院高效为民的工作态度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