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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反电诈宣传
  发布时间:2021-04-17 17:17:00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打击、遏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叶集法院深入开展反电诈宣传,一是对外公开举报电话,便于广大群众投诉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二是充分利用法院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向群众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伎俩,提高抵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叶集法院官网、官微及时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等,提高公众识骗防骗能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防范电信诈骗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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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被告人沈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他人销售额温枪图片和视频,在明知自己没有额温枪实物和供货渠道的情况下,骗取他人定金35000元全部用于支付房租和其他生活花销,构成诈骗罪。沈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在快手等社交平台发布或留言其有口罩、鸵鸟、野鸡、鸽子和婆罗门鸡等有关货源信息,引导被害人添加其个人微信账号为好友或自己主动以该微信账号添加对方为好友。添加好友成功后,其虚构自己拥有口罩、鸵鸟、野鸡、鸽子和婆罗门鸡货源的事实,通过微信聊天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让其向该微信账号转账“付款”。转账收款成功后,李某某未向被害人邮寄货物,并立即拉黑对方微信或删除微信好友。通过此方式李某某共骗取赵某某等19名被害人合计7049元,并全部用于个人花费开销。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叶集法院在受理上述两起案件后,依法讯问被告人,审查分析在案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依法从快审结案件,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法官寄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屡惩不止,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这里想提醒大家,在面对网络上发布的各种销售信息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三思后行,让自己远离诈骗犯的陷阱。


责任编辑:叶集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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