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当事人李某家中,对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上门调解,并成功化解矛盾。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据了解,2021年6月份叶集法院姚李法庭受理一起追偿权案件,案外人刘某驾驶小型客车与被告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刘某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代为支付了全额修理费。刘某与该保险公司签订“代位求偿”索赔申请书以及机动车辆索赔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依法取得对李某的追偿权。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用,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鉴于该案件当事人李某因事故受伤卧床不起、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法官决定来到李某住处,对该案进行现场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保险公司,告知李某因伤情较重,难以支付垫付的修理费;另一方面,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李某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支付意见,李某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该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各方对结果也表示满意。
叶集区法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通过便民、利民的一系列行动,切切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把司法便民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