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姚李法庭深入到姚李镇关山村,巡回审理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吸引不少村民前来旁观。现场通过把环保案例审理与环保政策宣传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申某某在姚李镇关山村承包了七十亩鱼塘,用于养殖各种鱼类,被告顾某某、张某某合伙养殖生猪。2022年7月份,申某某发现鱼塘水质异常,大量鱼类不同程度死亡,认为系两被告将未处理的猪场粪便、废水直接排入鱼塘导致,遂诉讼来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0000元。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决定深入关山村开展巡回审判。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向在场人员宣讲环保方面的政策及法律知识。经过法官多次悉心调解和沟通,原被告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该案圆满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