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成案件执行,六安市叶集区人们法院认真梳理每一起执行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及时收集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确保时刻掌握被执行人动态,案件能够执行到位,全力兑现法律承诺。4月26日,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叶集区某公司厂房内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踪迹,并成功将胡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
胡某某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22年,胡某某骑行电动车与管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管某某受伤送医,产生高额医疗费用。诉至叶集法院后,经审理查明,胡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判决赔付管某某医疗费。判决生效后,胡某某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了解到胡某某目前正在叶集区某工厂务工,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公司负责人并详细说明情况,随后立即赶往该工厂,将正在工作的胡某某喊至厂房门口,出示拘留决定书,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胡某某反复进行教育,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但胡某某始终声称自己无钱可付,拒不执行。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对胡某某实施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