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出警,驱车前往芜湖市无为市某交易大市场,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依法拘传至叶集法院。


据悉,被告李某某因向原告六安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批发小龙虾等水产品欠下货款160余万元,支付部分货款后便不再继续偿还,原告六安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某玩起了“失踪”,为逃避还款义务四处躲藏。5月9日,申请人发现了李某某踪迹,随即拨打叶集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值班干警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驱车前往芜湖市无为市某交易大市场。到达现场后,得知被执行人正外出收购水产,执行干警便蹲守在店门口,待李某某回来时果断采取措施,将其抓获,并将其依法拘留至法院。
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李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但李某某并未认识到自己长期逃避执行、与法院“玩失踪”的行为要面临的法律后果,态度也未发生任何转变,最终,执行干警对其依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