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法官,让我本来不抱希望的劳动争议案件又看到了希望!”
近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逃执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六安市叶集区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文某劳动争议一案,文某系某物流有限公司招用的驾驶员,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告六安市叶集区某物流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无需向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支付文某各项损失合计17余万元。某物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查明被执行人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拥有车辆总计41辆,为避免车辆转移,执行干警当即驱车前往执行,顺利将涉案车辆查封扣押。


六安市叶集区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另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为被告,其拖欠工人工资100余万元,此次对涉案车辆查封扣押也是对胜诉工人权益的保障,下一步将对被执行人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