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假期刚刚过去,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从“假期模式”转入“工作模式” ,收心聚力,以饱满的精神,最佳的状态投入到执行工作中,继续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保驾护航,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6月11日,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第三次专项行动,执行干警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
清晨6时,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列装整齐蓄势待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世春下令“出发!”执行干警随即闻令而动,迅速登车,按照行动预案奔赴执行现场。此次执行行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监督执行。
强执显威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原告刘某将位于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南海嘉苑某房屋租赁给徐某、胡某某夫妻二人,胡某某在厨房炼油期间外出,未关闭火源,导致厨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房屋物品损毁,原告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应赔偿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评估费共计15192元,但被告未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拘传到院后,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暖心执行,促成当事人达和解。原告窦某某与被告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陶某未及时还款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但期满后陶某未按协议履行,窦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来到陶某家中,此时陶某还没有起床,被执行干警“堵”在被窝里,执行干警叫了几遍,陶某才从睡梦中醒过来,将陶某拘传到院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毫不留情,拒不履行司法拘留。原告台某冲诉被告台某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台某旺长期拖欠台某冲货款10552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区法院向台某旺送达执行文书,台某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与执行法官联系。将台某旺拘传到院后,台某旺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再次向台某旺释明法律后果,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18人次,警车5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7.3万元。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公信力,感受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