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李某、姜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1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姜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13人明知涉案资金系诈骗犯罪所得,仍帮助予以转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寨县人民法院统筹抽调法警力量,协助叶集法院共同做好庭审警务保障工作,有力维护了法庭秩序。




